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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流年

2010年4月13日 阿猫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注:这是一篇一年多前写的文章,一直静静躺在草稿箱里没有发布,今天翻了出来。其实我不太会写长篇的文章,这篇之所以写得长了点,可能是因为能让我想到很多吧!

题记

70年代,红色照耀中国。

80年代,校园民谣通过翻录了N遍的磁带传遍了大街小巷。

90年代,CD机吞掉一张张盗版的碟片,吐出流行的声音。

00年代,MP3芯片能够拷贝进去几十亿个比特的0和1,我却不知道该放进去些什么。

这是一个只有流行而没有校园民谣的年代。

作为一个把音乐作为自己最后心灵寄托的人,我曾无数次的找寻镶嵌在四年大学生活中点滴的校园民谣的元素,却总是发现那种纯真的旋律 在如今喧闹的校园中难觅了踪影。每当此时,我会怀疑,那些所谓的经典,是否真的只存在于上个世纪的记忆之中。

然而,当我办完最后的离校手续,将行李塞进出租车里,回头看到身后熟悉的校门时,我才发现,其实校园民谣的经典一直就在我的身边。

它,触手可及。

墙上的字

你刻在墙上的字依然清晰,从那时候起,就没有人能擦去。

——高晓松《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我并不是一个很善于交际的人,但是却很幸运地拥有一批好朋友。如果把朋友比作唱片的话,那么他们一定是精选集。

吕斌——睡在我上铺的音乐虫子

进入大学校门的第一天就认识了来自上海的吕斌,没想到他最后居然跟我做了整整四年的室友,连高中同学都算上他也是和我同居时间最长的人了。

本来不怎么喜欢传说中性格孤傲的上海人,但是他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对上海人的看法。浓浓的上海腔下隐藏的却是山东人的大大咧咧,有时这种不拘小节甚至演变成了生活的“缺乏管理”,成为我们取笑的把柄。佴炜的一段描述很生动:“一个对生活缺乏管理而又对朋友友善大方的人,经常让你在看不见他时怒气难消,真正见了他又哭笑不得。”在我看来,这是他最可爱的一面表现。你能想象一个精瘦的“桑海您”举着大碗划拳喝酒的可笑样子么?

记得刚到北邮时,我们就像当年的 知识青年一样被下放到了昌平邓庄,那是一片只有教学宿舍楼和漫漫玉米地的地方。大学生活就在那片整日吹着山风的地方拉开了序幕,简单而又快乐。我们喜欢同样风格的音乐,喜欢同样的歌手,对同样的歌曲有着共鸣,这一切仿佛是天生的默契使然。

我至今仍然记得在那个被布满了各种星座的夜幕笼罩的操场下和吕斌一起弹吉他唱歌的晚上。坐在主席台上,看着眼前经过的跑步的人和散步的情侣,忘记羞涩,肆意的唱着我们能想起的所有的歌,一首接着一首,想起什么唱什么,直到嗓子沙哑了,发不出声音来了才尽兴而归。虽然只有那一次,却让我记得很深,真的,也许有的人在学校待了整整四年甚至更长,却没有在宽阔的操场上放声唱过歌。那种感觉是一小时几百块的K歌房里所体会不到的感觉。

我们一起去食堂,一起包夜上网熬得两眼通红头发蓬松,一起打球打的臭汗淋漓腿脚抽筋,大一生活稀里糊涂的就那么快乐的过去了。说它快乐,是因为没有烦恼。没有烦恼就等于是快乐了,不像现在,要为很多事情很操心。

之后,我们回到了位于北三环的本部。出校门走几步就能到北影厂,那里门口集中着著名的“北漂儿”一族。其实我们也是在“漂”着,在这诺小的校园。环境变得嘈杂和喧嚣,也充满了新鲜和诱惑。我们各自找到了释放郁闷的对象,我成了宅男,而他找到了女朋友。 也许是共同语言少了吧,再加上一些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原因,我们居然很长时间都没有互相说话。这种变化很诡异,一个朋友从无话不说到有话都不说要经历多大的转变?而这种转变居然是仿佛在一夜之间完成的,连我自己都很震惊,但它确确实实是发生了。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宿舍的几个哥们合起伙来把这个最早有了伴儿的家伙孤立起来,病态的表示我等心中的嫉妒。

现在想来,当时是多么幼稚。

每当回忆起那段时间时,我都有点内疚,虽然他总是装作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但我知道,那段时间或多或少都给我们的生活抹上了一点灰色。

还好,考研的共同目标让我们又重新走到了一起。我俩和主席、小明组成的占座四人帮高效运作,“日不出早已出,日已落仍不归”的生活持续了几个月,自习室+食堂+宿舍构成的三角形围住了厚厚的书本+香浓的咖啡。

离校那天的散伙饭上,大家无论会不会喝酒都喝了很多。觥筹交错间,我看见他坐在对面抱着个酒瓶哭得跟个找不到家的小孩子似的,忍不住上去抱住了他。说我们情同手足也许有点夸张,但是这四年我们之间有着太多的回忆了,也许并不全是快乐的回忆,但却都能够让我们尽快成熟起来。

吕斌博客:http://nephio.blogcn.com/

2010年4月补充:吕斌说他明年将会在上海结婚,我会去参加他婚礼的,现在正在酝酿送什么礼物好。

佴炜——和主席在一起的日子

我的桌子上有一本大大的书,很抢眼,没有精美的装帧,排版也算不上专业,但是随意翻上几页,字里行间却充满着亲切,土黄的封面上印着抢眼的几个大字——《主席和你一起的日子》。

这是佴炜在毕业前夕挤时间写的一本书,记录了他的四年,一千多个日子。

临毕业那阵,大家都无所事事,成天不是猫在寝室里玩游戏就是组团出去闲逛和腐败,谁也没想到佴炜却光速地完成了这本十八万字的“巨著”。至今我仍然清楚的记得当时他的样子——有时候他嫌宿舍乱,静不下心来,就带着笔记本电脑回家去写,第二天回来时逢人就说:“昨儿才写了两千字,赶不上进度啊!”

最后,居然“突然间”就写完了。而且印成册,包上了我设计的封面,分发给很多同学和朋友。

他就是那么一个风风火火的人,吃饭快,走路快,做事也快。

快,不代表不认真。大一那阵,我们在乡下,个个都闲得难受,没事情做。他却不同,在众人的“怀疑”的目光中开始办起了手写的报纸。以前只是在电影和小说里见过革命党人在白色恐怖的黑手下偷偷办手写报纸,如今见到真实的,谁看见都稀罕,抢着看那些数学作业纸上冒充官方报纸口气报道班级球赛的文章,以及各种自己杜撰的新闻(比如当记者的自己采访当主席的自己,然后在文章末尾“指出”一些点睛的语句)。起初我们看着都觉得好玩儿——这年头居然还有人玩儿办报纸这么前卫的玩意真实不容易,多多少少得拜读一下捧捧场;后来,看这份手写报居然成了习惯。一周两次,每次4版的发行规则雷打不动,如果到日子没看到报纸,心里都感觉缺点什么,赶紧询问。主席也不敢怠慢,每次出刊前一晚都点灯熬油的趴在桌子上排版写稿子,写饿了就就泡上两袋今麦郎加一根儿童肠,说什么都要保证第二天顺利出刊。

看的人多了,一份原版根本不够,所以后来他都是自己掏钱复印很多份,主动分发给大家。要知道,那时我们都想省点钱去包个夜或者去昌平镇腐败一下,他却拿自己的钱往这里面扔。说白了,就是图一个“乐儿”。

办报纸多多少少还是要有点时效性的新闻的。所以,每周双赛的“四层三区足球联赛”就成了报道的重点。这个联赛也是主席一手创办的,说是联赛,其实就是组织一帮穿着裤衩拖鞋的小子们在每天睡觉前按照一定的出场顺序和规则把篮球踢进远处凳子的两条腿中间,看谁踢得更准一点谁得分就多。我当时的冠名就是“天津康师傅队”,战绩就不提了。关键是,每次到比赛日都很兴奋,一个班二十来口子人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要当 “五球先生”(就是五发全中),比赛气氛友好而激烈。当晚的比赛,转天积分榜和各种数据统计就能见诸报端。

主席让我们体会到了什么叫“人人参与”。

电子院的足球队是很强的,至少在我们眼里是这样的。我们有最好的前锋、最好的中场、最好的后卫,最好的门将,没有理由不组建一只最好的啦啦队。

主席站了出来,举起球迷常用的那种喇叭,站在所有观众席的最前面,为院队加油。

很快的,他周围就渐渐围拢过来了一批人,小喇叭多了起来,加油声大了起来,写着“光信息球迷协会”的横幅也飘扬在了观众席上。也许我们人数不是最多的,但是我们制造出的声响却总能达到主场的级别。

说了这么多,还没白描一下主席的样貌。五官端正,仪表堂堂,用吕斌的一句话形容挺省事儿的——“长着一张北京十佳好市民的脸”。如果你在北京的马兰拉面馆看见一个健硕的大光头举着两个肥油油烤腰子在那吃热腾腾的蛋炒饭还往里面倒醋,甭问,准是他。

佴炜博客:http://shirshov.blog.sohu.com

2010年4月补充:佴炜即将去上海读博士,放弃了一直所学的光通信专业,选择了他最熟知并喜欢的轨道交通学专业。所以,可能你只会在上海的味千拉面馆看到这个健硕的大光头了。

flying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

——范玮琪《最初的梦想》

周星——我们都爱周星星

因为有一个类似于港星的名字,他最快地被同学所认识。到现在,我们还是习惯地在他名字后多加一个“星”字——周星星。

像名字一样,他确实是学校中的明星:他是善于考试的人,成绩就像生日一样总是排在宿舍的第一名;他是善于交际的人,朋友遍及每个学院、每间宿舍;他是篮球场上的核心,当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手中的球时,传给他准没错。

怀揣着北大的梦想,阴差阳错的走进北邮,大一时总能感觉到他眼神中淡淡的失落。每次考试成绩出来后当我们为60分而沾沾自喜时,他却在为90分而感到惋惜。对他来说,得奖学金是很平常的事。

大二时他就开始自己在外面做家教,我至今仍清楚得记得他每周日做家教回来的路上都顺便到家乐福买半个炸鸡改善伙食的事情。那时,我们还在吃父母, 而他已经开始尝试自食其力。

然而,拥有出色的学习成绩,他却做出了不读研而工作的决定,这让我们所有人都吃惊。

当我们为考研而复习忙碌的时候,他也奔波在各个招聘会场。那段时间,每天晚上他都组织一伙找工作的同学在楼道里开通气会,分享每天的心得收获;转天就再次着上体面的正装,奔向另一个招聘会。过程自然是艰辛而曲折的,不过结果是可喜的——他顺利进入了一家世界五百强公司,工作地点也是在上海——一个经济和时尚的中心。对这位有野心的帅哥来说,这再适合不过了,至少我这么认为。

前段时间我俩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见面,时隔一年多,却仍像在宿舍时一样亲热。互留名片显然是受到职业习惯的影响,我能感觉到他的成长。

听说他和人合伙开了家咖啡屋,在上海。希望有机会能去看看。

现在我还会时不时的到小区的篮球场打打篮球,总会有把球传给那个矫健身影的闪念。

2010年4月补充:听说由于工作调动,周星去了离东北老家更近的长春。

战明明——最可靠的老班长

山东人。豪爽。实在。能力强。这么描述他应该比较客观。

准确地说我是在大学的后两年才“认识”小明的。人在交往时多少会有些以貌取人,由于武断地看他长着一副不良少年的面孔而把我们的友谊推迟了两年,到搬到本部后才惊讶地发现这个“不良少年”怎么还颇具有一些领导气质,在主动争取到的班长位置上做的很好。

在我眼里,他“总有办法”。无论是当时的恶补作业、熬夜备考,还是如今的日常工作、旁门左道,别人看来挺费精力的事情,在他眼里都是可以慢慢解决的。这种并不盲目的乐观态度深深的影响了我,

毕业后,明明和我一样留在北京工作,做的是我们大学时学习的专业。我们现在住在一起,每天都会见面。

2010年4月补充:这月底明明也要去上海了,在机会更多的城市里,我相信他能做出更好的自己

robot-flower

它们都老了吧,它们在哪里啊,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朴树《那些花儿》


古诗中常常提到这样的场景:朋友出行,送出上百里地,“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那个时候的 “一别”或许就会成为诀别,真的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了。如今不同了,作为拥有通信专业背景的人,我更加了解技术的迅猛发展让现在的通信变得多么便捷。

然而,沟通的方式多了了,频率却少了。

与其说是悲观,不如说是客观。就我来讲,手机中有两百个号码,想当初留下号码的时候都不忘说一句要“有事联系啊”。可令人无奈的是,一直都“没有事”。有的时候手指痒痒了,特别想给谁发过去一声很随意的问候,就像在楼道里见面点头致意一样简单,但却最终没能鼓起勇气按下去,犹豫中总会想到“人家忙吗”,“别打扰了人家”之类的担忧。

古人的悲哀在于想做,却不能做;我们的悲哀是,能做,却不去做。

看着离校前发的年级毕业合影,猛然记起甚至没有跟其中很多人说一声再见,分开得很平淡,就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任何一个普通的一天一样。就是这样的离开,也许会成为一千年前黄河边上那两位诗人的复制版。

留恋吗?其实我们还没有那么依赖,没到那种谁也离不开谁的地步。但仔细想来却让人很难平静去面对,让人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安排,感叹这人生匆匆如过客。

记得以前看到一段Chinaren校友录上的留言,现在不流行校友录了,都玩社交网站了。但是也许那时说得更加准确:

其实每天来这里的人何止少数,想说的话又何止这些?其实那种欲言又止的情景多么让人莫名其妙却无可奈何?并不是忙,也决不是故意把自己弄得很忙,只是处在不同的时间和生活空间让彼此不知从何说起。 也许,距离就是这样产生的吧。每个人,每一天,都有太多的事发生,都有太多的话想说,却忽然开始怀疑是否别人愿意听,是否能够理解,讲与不讲意义有多大?于是多少次伸向键盘的手还是缩了回来,留言的窗口终于被默默地关上。但当每天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仍然是到这里看看,虽然也知道不会有什么人留言。渐渐地成了一种习惯,不会改变,也不可能改变!想起了穆斯林的朝圣——无数人默默地在一起,谁也不说话,但却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彼此之间的亲切。终于明白了沉默又何尝不是一种问候与祝福。没有语言,没有约定,但我们每天都会到此,尽管在不同的时间和地方,这不也正是一种朝圣吗?

是的,当我想起那些人、那些事的时候,就仿佛是在进行一次心灵的朝圣。

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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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百味生活
  1. liuru
    2010年4月13日21:10 | #1

    看了被你感动了
    写的也很传神啊
    嗯,我们一直都会是好朋友的
    不管有多长时间没联系
    不管我们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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